常紡院學字〔2015〕25號
為了更好地幫助在校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真正體現(xiàn)黨和政府以及社會各界對經濟困難學生的關心和幫助,落實學校關于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一,、貧困生的界定及等級劃分
(一)貧困生的界定
凡符合以下情形,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所在地普遍收入較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區(qū)城鄉(xiāng)居民人均收入,平時生活節(jié)儉,,完成學業(yè)確有經濟困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可認定為貧困生,。
1.孤兒、烈士子女或優(yōu)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2.單親,、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長期臥床、父母嚴重殘疾,,家庭缺乏勞動力,,家庭又無固定經濟來源且親友無資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為特困戶,,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為民政部門確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者;
5.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fā)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者;
6.來自老少邊窮地區(qū),,經濟條件差,,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基本生活難以維持者,;
7.其他因家庭經濟貧困,,無力支付在校期間必要的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
(二)貧困生困難等級劃分
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程度不同,,將貧困生分為三個等級:
一等:家庭生活極度困難,,無生活來源的學生。例如:孤兒,、烈士子女,、優(yōu)撫家庭子女、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長期臥床,、父母患嚴重殘疾,,基本喪失勞動能力,持有《特困證》,、《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證》,、《農村社會救濟證》等。
二等:家庭較為貧困,,生活來源微薄的學生,,例如:單親,、父母長期患病或有較嚴重殘疾,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三等:家庭所在地地處老少邊窮地區(qū),,或父母下崗,無固定經濟來源,,以及殘疾學生,、父母離異(低收入家庭)。
特殊情況下出現(xiàn)的經濟困難的學生或因故發(fā)生臨時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情況酌情考慮等級,。
(三)貧困生資助等級的劃分
根據思想品德、學習成績,、平時表現(xiàn)等不同情況,,將各困難等級的貧困生再分為四個資助等級
一級:操行等第優(yōu)秀,上學年(兩個學期)平均成績80分以上,,無不合格成績,,且最近學期綜合測評班級排名前20%,無違規(guī)違紀現(xiàn)象,。
二級:操行等第良好以上,,上學年平均成績70分以上,無不合格成績,,且最近學期綜合測評班級排名前50%,,無違規(guī)違紀現(xiàn)象。
三級:操行等第良好以上,,上學年無不合格或僅一門不合格成績,且無違規(guī)違紀現(xiàn)象,。
四級:其他符合困難情況的學生,。
入學新生資助等級原則上為三級
(四)下列情況的學生一般不認定為貧困生
1.有高消費行為(如穿名牌、佩戴貴重金銀首飾,、使用高檔化妝品,、經常出入網吧、卡拉OK廳等娛樂場所等)或校內一卡通消費明顯不足,,但經常在外大額就餐(酗酒,、大吃大喝)及吸煙的學生。
2.家庭因投資,、做生意,、購置房產和貴重財物等而造成的暫時經濟困難。
3.其他與貧困生行為不符的學生,。
二,、貧困生的資助方式
1.政府獎助學金:由國家或國家和省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于資助或獎勵在校本專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費及生活費用,。詳見《常州紡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定辦法》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由國家開發(fā)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fā)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區(qū)縣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3.緩交學費:學校允許不能按時交清當學年學費的貧困學生申請緩交學費,經學校批準同意緩交學費的在庫貧困生視作已注冊,。
4.勤工儉學:學校為在校貧困生提供各種勤工儉學崗位,。詳見《常州紡院勤工儉學管理辦法》
5.臨時困難補助:學校對遭遇特殊困難的學生經學工處審核同意可視情況給予臨時困難補助。
6.社會和個人助學:接受社會各界及個人對品學兼優(yōu)的貧困學生的捐資助學,。
7.減免學費:對個別特殊的困難學生實行學費的減免,。
三、資助程序
1.學工處一般在每學年9,、10月份受理貧困生入庫申請,,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在每學年開學初兩周內,持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以上民政部門或街道出具的關于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證明及其他有效的證明材料,,填寫《常州紡院貧困生調查表》,經班級民主評議,,80%以上同學通過,,班主任核準后,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請,。
2.各系(院)對申請資助的對象進行全面審核,,建立貧困生信息庫,確定貧困生的困難等級和資助等級并公示一周后上報學工處,。
3.學工處對各系(院)上報的貧困生的入庫資格,、困難等級和資助等級作匯總審核,并報學校作最后審定,。
4.學校根據情況采取不同措施對貧困生進行資助,。
四、資助管理
1.各系(院)指定專人負責貧困學生的資助管理工作,,了解和掌握學生的經濟生活狀況,,并對申請貸款或資助的學生進行調查核實,及時更新貧困生信息庫,。
2.各系(院)在實施管理資助的過程中,,要對經濟困難學生開展勤儉節(jié)約,,艱苦奮斗的教育,開展誠信教育,,增強他們戰(zhàn)勝困難,、奮發(fā)成才的信心和決心。
3.對已入庫的貧困學生,,各系(院)應對其家庭經濟情況及品學表現(xiàn)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將調查情況匯報校學工處。
4.確定資助對象時,,原則上困難等級高且資助等級高的學生優(yōu)先,,資助等級為四級的學生原則上當學年不享受資助。
5.學校根據各學年資助金的總額及貧困生人數(shù)決定各等級的具體資助額度,,根據困難等級及資助等級確定貧困生每人在當年度享受“資助方式”中第1,、5、6,、7類(獲國家獎學金除外),,資助的額度總額上限原則上為
一等一級:9000元
一等二級、二等一級:7000元
二等二級,、三等一級:6000元
一等三級:5000元
二等三級,、三等二級:4000元
三等三級:3000元
6.貧困生自接受資助起就自動成為常州紡院學生服務總隊的成員,都必須參加公益性的社會活動或勞動,,完成相應工作量且評價良好的學生方可獲得資助金,。受助學生在資助年度內應完成義工時間原則上按照每獲資助100元完成義工1小時的標準核算。
7.享受各類資助的貧特困學生,,如被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或鋪張浪費的行為,,除全額退還受助經費外,取消在校期間享受其他資助的資格,,弄虛作假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受到違紀處分或因學習不努力而造成成績低劣者,學校有權視情況中止資助金的發(fā)放,。
五、本辦法適用于本校全日制在籍學生,。
六,、本辦法解釋權歸常州紡院學生工作處。
附件:1.常州紡院幫困助學流程圖
2.常州紡院貧困生調查表
常州紡織服裝職業(yè)技術學院
2015年9月14日